江苏墙体广告:即日起用“CCTV国家品牌”广告语违法!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变革,各大广告媒体也相应的做出了变化与发展,为了重新规范广告业的新变化,国家也随之更新了新的“广告法”。对于现今的户外广告在内的各种广告媒体形式做出了新的要求。更改之后的广告法,不仅对于广告质量和选址做出了新的标准还对江苏墙体广告语的设计也进行了新的规范。
 

 
让我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CCTV国家品牌计划”作为广告语,今天之后,也是违禁用语了。对于参与的品牌来说,是个不小的损失,央视后续会如何处理?
 
国家市监总局:户外广告上用“CCTV国家品牌”作为广告语违法!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媒体和企业在广告中宣称所谓“国家品牌”,既误导消费者,又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对此,群众反映强烈的同时,我们户外广告人也不仅在思考:“国家品牌”这个用词难道不是与广告法中的“不得使用国家级等词语”相违背吗?市场监管总局注意到这个现象后,约谈了央视,“CCTV国家品牌计划”后续如何处理?
 
说起“CCTV国家品牌计划”,我们都不会陌生,国家品牌计划是央视对过去的广告招标模式实现的一次创新。除了配置《新闻联播》《焦点访谈》等王牌新闻节目广告资源外,为入选企业定制“中央电视台国家品牌计划TOP合作伙伴或行业领跑者宣传片。国家品牌计划同时定制企业品牌故事,在央视各频道高频次播出。

 

 
按道理来说,央视的背书,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是1月1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CCTV国家品牌计划涉违法约谈中央广电总台。这或许意味着:在今后的户外广告中,曾让许多品牌引以为傲的“国家品牌”招牌成为了违禁词语,面临着整改下架的命运。
 
利用“国家”名义为企业品牌背书,涉嫌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源于消费者信赖和市场选择。
 
《广告法》明确禁止在广告中使用国家机关名义和“国家级”用语,规定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在广告活动中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

 

 
广告用语使用“国家品牌”,实质就是在使用国家机关名义以及“国家级”禁用语,易使消费者以为“国家”为企业背书,对其产品质量、性能、功能产生误导性认识,造成不公平竞争。
 
媒体利用“国家品牌”售卖广告资源,开展商业营销,人为地将企业分为三六九等,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消费者出于对新闻媒体的信任,对入选“国家品牌”的企业会更加信赖,往往将所谓的“国家品牌”作为选择企业产品的重要依据,给消费带来极大误导,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特别是个别问题产品缴费入选所谓“国家品牌”,更是引发社会广泛质疑。媒体用国家名义为企业担保背书,发布违法广告,最终也会损害自身公信力。
 
作为一般的广告主,如何才能知道自己投放的广告尤其是曝光率高的户外广告,是否违反了广告法?

 

 
作为户外广告从业者,最为稳妥的做法,应当是避免与广告法冲突。在新广告法中,光违禁词就约有1644个。百度可以搜索到相关词库,与违禁词库浏览对比过后就可以避免绝大多数的广告法违禁词。
 
只有拥有完善的法制,户外江苏墙体广告行业在内的整个广告产业才能更加良性的发展,避免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错误。国家为广告业修改了新的广告法,可以看出国家对其的重视。所以说户外广告行业已经整个广告业的发展以后是大有可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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